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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常见问题解答


1、请问: 已修读了经济学院的会计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 还需再修管院的同名课程吗?
答:不用再修读。 如果重复修读同名课程,则低学分课程的学分作废;如果重复修读同名课程,学分也相同,则只承认一门课程学分,另一门课程学分作废。
 
2、请问: 修读了本专业不同年级的专业必修课, 学分不同怎么办? 需要重修吗?
答:学分承认, 不须重修。 但所缺学分必须用本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补齐。
 
3、请问:我之前申请了双学位。如果修不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转为辅修或双专业?
答:按照教务处安排办理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等事宜的时间是第五、七学期开学初2周内。
 
4、请问:我想修读管院双学位,请问一定要修读管院的高数吗?
答:全校各学院所开设的高数都可以修读。
 
5、请问:6个理科选修学分是必须修读本院开设的吗?
答:可以修读全校各学院开设的理科学分课程。
 
6、请问:在选课系统上将专业必修课点选成选修课,怎么办?
答:对计算学分没有任何影响。
 
7、请问:如果第八学期还有课程需要修读,是否会延迟拿到毕业证?
答:第八学期有课的毕业生,在获得学分的前提下将会于学期结束后两周内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8、请问:我是新生,假如我现在选了一门课为选修学分,但到大二确定专业后,此门课为必修课,那么我还需要重新修吗?还是将其转为必修学分?
答:不同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类别和学分性质均不同,选课前应先详细查阅本年级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切勿盲目乱选,选课前一定要到学院办公室咨询教务秘书。
 
9、请问:我是省外考生。在分专业的时候,我们是按照高考时填的志愿选择专业还是自由选择专业?
答:省外考生是按照专业录取的,所以原则上是按照招生计划上的录取专业分专业,如果想改读其他专业,则需要根据申请条件提前申请(申请条件请查阅本年级分专业细则)。
 
10、请问:申请交换生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答:每年4月和9月,学院外事办公室及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会在学院网站及校内公文通就本年度招收交换生的情况发布通知,申请程序和时间以当时最新通知为准。
发布时间:2016-06-0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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