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与法国法兰西商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院拟选派我院学生赴法国法兰西商学院交流学习一学期,时间为2015年8月—2015年12月。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本科二年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擅长与人交往,身心健康家庭经济条件许可。
2.候选人需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优先考虑具有英语考证和较好的法语水平的同学(。(大使馆签证有英语雅思或托福的要求)
二、待遇
1.交换生在外留学期间,深大学费照交,对方大学免学费,住宿自理。
2.交换生生活费及往返旅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3.交换生需与学校签署留学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书各项条款。
三、交换时间和人数:
1.时间:2015年8月—12月(秋季)
2.人数:1名
四、报名和录取方法
本人报名,经院领导批准和推荐,由学院组织考试,综合德才各方面因素择优录取,并送外事处及校领导批准。
五、选拔方式方式和报名截止日期
1. 报名截止日期:3月26日上午11:00前。
2. 申请材料:申请表 成绩单(盖教务部或学院章)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有助评审的材料。(无成绩单者不予接受报名)。
3. 申请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423D 张老师。
4. 面试时间:待通知。
5. 面试地点:学院资料室 (在23423D等候)。
6. 面试名单公布:面试后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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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