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标准
本次内部考核标准采用问卷评分形式。问卷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与创新、反思与总结四个维度对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进行评分。
针对不同岗位评分对象做以下规定: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指导老师评分(40%)+同级互评(30%)+部长评分(30%)
团委、学生会部长: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评分(60%)+部长互评(40%)
团委干事、学生会骨干志愿者:部长评分(60%)+同级互评(40%)
最终确定个人考评分数。
根据最终考评分数,对应考核公共服务时数区间:
90-100分:30小时
80—90分:25小时
70—80分:20小时
60—70分:15小时
50—60分:10小时
50分以下:5小时
此外进行团委学生会外部考核,邀请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对团委学生会本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评分。
采用问卷形式,问卷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思想引领四个部分对团委学生会进行满意度评价,每个维度用四级量表评分:很满意(4分);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0分)。取最终的满意度结果对团委学生会公共服务时数基准档进行调整:
综合评价(e)分数区间 |
公共服务时数认定 |
4>e>3.5 |
在基准档次上浮5小时给予认定 |
3.5>e>2.5 |
按照基准档次给予认定 |
2.5>e>1 |
在基准档次下浮5小时给予认定 |
1>e>0 |
不予认定 |
二、服务对象的选择原则
根据团委学生会工作主要服务对象,即为18、19、20、21级在读学生,其中最频繁工作交互以20、21级同学为主,并考虑考核工作临近毕业季,18级同学离校,19级同学实习等事务,本年度工作外部评议主体我们从20、21级团支部中邀请。
最终邀请参与人数51人(规定要求评议人数不少于20人),有效问卷51份。
三、考核结果概述
本次考核结果描述:
团委考核:本年度团委共96人参与考核,根据考核规则最高批次不得超过总参评人数的15%,超过人数按照分数高低进行顺延至第二批次。最终调整结果,考核30小时人数14位。具体分数结果将以Excel表格公示。
学生会考核:本年度学生会共106人参与考核,根据考核规则最高批次不得超过总参评人数的15%,超过人数按照分数高低进行顺延至第二批次。最终调整结果,考核30小时人数19位。具体分数结果将以Excel表格公示。
外部考核结果:有效问卷51份,最终综合考核评价分数为3.6分,按照基准档认定。具体分数结果将以Excel表格公式。